2024年安徽蚌埠医科大学招聘Eye-X研究院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0:17:45 来源:人才引进网
蚌埠医科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Eye-X研究院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做好2024年度蚌埠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Eye-X研究院高层次人才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特聘研究员(PI)、特聘副研究员(Co-PI)、博士后及科研助理,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待遇
(一)特聘研究员(PI)
1.薪酬120万元,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在完成基本考核指标基础上,超出业绩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进一步绩效奖励;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00万元,安家费500万元;
3.配套实验室、办公空间,配备科研助理、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
4.支持团队建设;
5.每年分配研究生招生指标2-3名,支持招收博士后。
(二)特聘副研究员(Co-PI)
1.薪酬80万元,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在完成基本考核指标基础上,超出业绩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进一步绩效奖励;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00万元,安家费200万元;
3.配套实验室、办公空间,配备科研助理,支持团队建设;
4.每年分配研究生2-3名,支持招收博士后;
5.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入托等事宜。
(三)博士后
1.薪酬50万元,在完成基本考核指标基础上,超出业绩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进一步绩效奖励;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00万元;
3.提供免租金人才公寓;
4.提供稳定的工作环境和先进的研究平台,根据研究兴趣和需求支持个人职业发展;
5.支持申报各种博士后项目及各类科研项目;
6.可申请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表现突出者可优先申报特聘(副)研究员岗位。
(四)科研助理
1.年薪15万元/年,人事代理,具体根据工作能力面议。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
2.在完成基本考核指标基础上,超出业绩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进一步绩效奖励;
3.表现优秀者优先推荐报考本课题组研究生;
4.提供稳定的工作环境和先进的研究平台,根据研究兴趣和需求支持个人职业发展。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请提供本人详细中文简历,简历应包含本人基本情况、出生年月、拟应聘岗位、已取得的成果、未来工作计划等内容。
邮件以“申请人姓名+Eye-X研究院+XX人才”命名,发送至邮箱:bbyxyzp@bbmc.edu.cn。
(二)应聘人员岗位考核
由用人单位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考核。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63号文件要求,拟录用人员须进行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予录用。
(四)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学校会议审定等程序,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5332(纪委办公室)。
(二)应邀来校面试并被录用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报销国内(国际)交通费。
(三)本公告为2024年度蚌埠医科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预公告,最终招聘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准。该计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未尽事宜,由蚌埠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莉、彭蕊;
联系电话: 0552-3175067、0552-3175036
蚌埠医科大学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