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合肥肥东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16:33:55 来源:人才引进网
肥东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肥东县人民法院委托肥东县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人,具体要求如下: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岗位保密义务,接受保密监督;
3.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条件”中 “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于网络报名时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培养单位出具的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于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现役军人;
13.聘用时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1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步骤
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9:00至2024年8月27日16:00。考生可登录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报名时应确定本人符合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从报名时开始进行,并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24年8月28日12:00前登录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28日16:00前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并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缴纳的考试费用。
笔试准考证打印等各环节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公布的相关信息。考生因自身原因和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错过各环节时间节点的,视为主动放弃,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回。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公布时间的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法律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公布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面试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①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在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
⑥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它材料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⑦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
⑧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时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通知为准。
(五)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当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含),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成,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最高学历毕业年限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通过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考察包括但不限于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综合了解,并贯穿于聘用工作全过程。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的,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1.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选,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肥东县人民法院编外司法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肥东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工作部门及岗位。
3.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每人每年12万元左右(含社会保险、公积金和工会福利等费用)。
五、其他事项
1.建立考生备选库。本次招聘对已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有岗位人员空缺,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则,在该批次考试中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递补(如遇分数相同的,则按照确定初选人员方法),每人只有一次递补机会,递补有效期设置为半年(自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截止日期起计算)。
2.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发布的具体通知为准。
3.报名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本公告未尽事宜或在招考过程中遇特殊情况,由肥东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6.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80元/人。
咨询电话:
0551-67886158 (肥东县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0551-67759763(肥东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8:00-12:00,14:30-17:30)期间拨打。
监督电话:
0551-67727080(肥东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8:00-12:00,14:30-17:30期间拨打。
肥东县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