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濉溪县医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6 09:24:51 来源:人才引进网
濉溪县医院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人才公告
为充实人才队伍,满足用人需求,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促进医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皖政〔2017〕11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24〕4号)等文件规定,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县级医院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紧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可采取面试、直接考察方式。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及部分专业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临床类别博士研究生。年龄40岁及以下,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二)临床类别硕士研究生。专硕(四证合一)或学硕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年龄32岁及以下;
(三)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执业医师。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2岁及以下。
以上岗位根据医院各时期需求适时调整。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濉溪县医院人事科
报名所需材料:《濉溪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资格审查:现场核验各类证件的原件及其他报名材料,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收取复印件和报名表。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通过面试的人员,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一步复审。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适合招聘专业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不予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研究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 询 电 话:0561-6091021(濉溪县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1-6091018(濉溪县医院纪检科)
0561-6063803(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监督举报和信息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濉溪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濉溪县医院简介
附件3:濉溪县医院人才引进及培养政策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