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机械工业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09:14:49 来源:人才引进网
安徽机械工业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需求,安徽机械工业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况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及具体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汽车维修类技能大赛指导教师岗位1名。要求:
(一)中共党员;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含)以后出生);
(四)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
(五)具有机动车检测维修类高级技能等级证书;
(六)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相关专业指导工作经验。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络报名
在安徽省教育厅官网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安徽机械工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5. 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大赛指导经验证明材料等);
6.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7. 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请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安徽机械工业学校指定报名邮箱。为保证报名工作无遗漏,请电邮个人资料后,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成功。
联系电话:0554-5693208
报名邮箱:anhuiwm2022@163.com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均须在考察时提供。
(二)资格审查
安徽机械工业学校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凡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察
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或直接确定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1. 如岗位资格审查只有1人合格,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
2. 如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2人及以上,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确定考察对象。测试由安徽机械工业学校组织实施,测试方式、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
考察工作由安徽机械工业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徽省教育厅和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事宜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安徽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4-5693208(安徽机械工业学校)
监督举报电话:0554-5693177(安徽机械工业学校纪委)
0551-62816949(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