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宿州市灵璧县建科工程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2年01月18日讯:灵璧县建科工程检测中心是专业检测机构(国有企业),隶属于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职数、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备注 |
实验室技术员5名 |
专科及以上 |
专科:土建施工类 本科:土木类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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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专业及技能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月24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4日至2021年1月28日(8∶00-11∶30;14∶30-17∶30)。
报名地点:灵璧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二楼办公室(南部开发区虞姬大道南段)。联系电话:0557-6022868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等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4张,报名时填写2份《灵璧县建科工程检测中心报名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
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或服务期内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及所提供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由本人签名确认,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招考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确认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建筑工程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招聘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1:2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举止仪表、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必备的知识,总分100分。设置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比例(1:2)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以实有人数为准,将设定65分面试最低分数线。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权重按60%、40%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上述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掌握应聘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技能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进一步核实应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精神,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在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各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灵璧县建科工程检测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待遇参照公司同岗位人员待遇(基本工资+缴纳五险一金)执行。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单位岗位分配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57-6022868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灵璧县建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