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委党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中共宿州市委党校高层次人才公开引进公告
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党校队伍现状及事业发展需要,为做好中共宿州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1
中共宿州市委党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岗位名称 (代码) |
计划引进人数 |
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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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政治 面貌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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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2024001) |
4 |
一级学科:政治学(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中共党史党建学(0307)、纪检监察学(0308)、中国史(0602) 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中国哲学(010102) |
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 |
专业技术岗位(2024002) |
3 |
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法学(0301)、社会学(0303)、法律(0351)、社会工作(0352)、中国语言文学(0501)、新闻传播学(0503)、心理学(0402)、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商管理学(1202)、农林经济管理(1203)、公共管理学(1204) |
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 |
附件2
中共宿州市委党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一、人才类别
1.拔尖人才: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教授,学术影响较大,业绩成果丰硕,工作能力突出,能够在学科专业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发表二类及以上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及以上;③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奖励。
2.博士(分为四类):
A类博士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发表二类及以上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③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奖励。
B类博士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发表二类及以上期刊论文2篇;②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③获得省部级三等奖科研奖励或市厅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奖励;④已正式出站的博士后。
C类博士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发表二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②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③获得市厅级三等奖科研奖励。
D类博士聘用时需有以第一作者发表三类期刊论文1篇或以上。
相关说明:人才类别中所列业绩成果,是指攻读博士以来,博士期间或者近五年取得的业绩成果为主,有关等级、类别依照《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皖校发〔2022〕30号)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二、引进待遇
人才 类别 |
不同 层次 |
购房补贴 |
科研启动经费 |
其它待遇 |
拔尖人才 |
135万元 |
30万元 |
租房补贴2000元每月(限三年,本市内无房。如提供人才公寓,不再同时享受租房补贴),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三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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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人才 |
A类 |
125万元 |
20万元 |
三年内工资待遇享受副高待遇(未获评副教授者),租房补贴1500元每月(限三年,本市内无房。如提供人才公寓,不再同时享受租房补贴),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三年内)。 |
B类 |
105万元 |
15万元 |
三年内工资待遇享受副高待遇(未获评副教授者),租房补贴1500元每月(限三年,本市内无房。如提供人才公寓,不再同时享受租房补贴),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三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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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
85万元 |
10万元 |
三年内工资待遇享受副高待遇(未获评副教授者),租房补贴1500元每月(限三年,本市内无房。如提供人才公寓,不再同时享受租房补贴),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三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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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类 |
35万元 |
5万元 |
三年内工资待遇享受副高待遇(未获评副教授者),租房补贴1500元每月(限三年,本市内无房。如提供人才公寓,不再同时享受租房补贴),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三年内)。 |
附件3
中共宿州市委党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表
报考岗位代码: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证件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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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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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民族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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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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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博士论文 题目及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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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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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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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研究特长及 今后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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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背景 |
本硕博:(须写明起止时间、毕业院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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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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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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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参与 课题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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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发表、 论著 出版、 咨政 获批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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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 亲属 及 主要 社会 关系 |
姓 名 |
关 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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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是( )否( )(曾)患有重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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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 |
本人上述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证件均真实、有效。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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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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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请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专业测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
3.“重大疾病”指身患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