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铜陵老年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1 10:16:01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铜陵老年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铜陵老年大学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特设岗位共2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统一招考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重点面向2023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服从招聘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身体健康,具有从事本岗位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人员招聘程序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http://www.tlslyzx.com)发布公告,后续相关招考事项请考生及时登陆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查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注册报名。注册时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报名时,在报名页面下载报名模板,根据公告及报名模板要求,将:符合公告要求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符合公告要求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2023年铜陵老年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等材料统一放入报名模板内上传。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8:30至2023年7月2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咨询电话:0562-2861600、0562-2122036(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30 14:30-17:30)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公告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交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计划。
4.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的比例低于16:1,将直接进行面试测试;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的比例大于等于16:1时,将增加笔试测试。
5.报名结束后请及时登陆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查看报名进度。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并按通知要求打印准考证。逾时未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录用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内容为公共基础理论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主要考察从事本岗位工作应具有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工作能力。
(1)如进行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2)如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的比例低于16:1,将直接进行面试测试。
(3)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如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
(四)体检与考察
1.人选确定:(1)如进行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学历高低、工作时长顺序进行递补。
(2)如直接进行面试,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体检合格后进行组织考察。
如出现应聘人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人员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如进行笔试、面试,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直接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学历高低、工作时长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 公示: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聘用: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的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生活补助:聘用人员在聘期间工作生活补助为2060元/月(不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生活补助根据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调整)。
4.聘用人员在聘期间,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同类人员同等对待。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含合格)等次以上,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用期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障缴费年限,社会保障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
五、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562-2821761
0562-5880323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