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市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8 13:28:43 来源:人才引进网
铜陵市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铜陵市义安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义人[2016]70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公开招聘5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
2、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和刑事处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和年龄等资格条件。
“35周岁以下”为“1988年4月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铜陵市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附后)。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8日,逾期不再补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义安区市场局九楼902室(铜陵国家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大楼,顺安镇锦绣路211号);咨询电话:8822039(区市场局)。
3.报名有关事项: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员均需填写《铜陵市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3)招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时,取消或减少招考岗位指标。
(4)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每人45元,面试费每人80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5)报名所需资料必须在报名时现场提供,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当场予以认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于4月11日到义安区市场局九楼局机关党委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公文写作占10%;《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各占15%。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4月13日(周六),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笔试人员中按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对各种原因造成面试对象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核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考核不合格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公示3天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二)待遇。受聘人员占用招聘单位编外聘用指标,实行编外劳动合同管理。聘用待遇比照现有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三)档案管理。聘用人员在岗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建立相关用工档案,人事档案由用人单位管理。
参加此次招聘考试未被录用的人员(不含因体检、考核因素未被录用的人员)进入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两年内若出现自然减员,将从后备人选库中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纪律
对违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相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62-8822039、8872296(区纪委监委派驻市场局纪检监察组)
六、本公告由铜陵市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