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朝阳市朝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年12月14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县政府研究意见,结合朝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实际,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5名,就本次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户籍要求:具有朝阳市户籍。
2.年龄要求: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本科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要求具有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但本科阶段为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5.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热爱学习,作风正派,仪表端正。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不得报考。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1日;
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
2.报名地点:朝阳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详细地址:柳城镇波赤村新县城人社大楼);
3.咨询电话:8996215;
4.报名办法:报考者须在指定的朝阳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自行下载《2021年朝阳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认真据实填写,粘贴同版免冠1寸照片。然后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
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需用A4纸)
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色照片4张;
已经就业人员须原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聘合同;
5.报名费100元(微信支付);
6.资格审查(学历、资格证、职称证)与报名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核发准考证,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每人限报一个对应的岗位;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考试过程中的任意一个环节,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考察(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此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同比例缩减招聘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和面试权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聘用,计划招聘岗位限额聘满为止。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报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生理学、传染病学);
以上试题全部为客观试题,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聘用。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的权重为50%,面试成绩的权重为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和面试成绩在朝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并列者以党员优先录取。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入围人员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按参加面试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朝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为其办理人事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八、相关要求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关疫情要求
1.考生报名或考试全过程不得聚集,且佩戴口罩(但不得影响身份识别);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报名点或考点,也不得在报名点、考点外聚集。
2.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点、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同时将测温结果记录到调查表中。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疫情防控专业人员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报名、考试或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或考试。
3.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朝的考生,进入朝阳市前须向朝阳县人社局报告车次等情况,由朝阳县人社局第一时间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到集中隔离点(星维宾馆)集中隔离14天,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朝阳市域内及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朝人员,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的,须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体温测试正常,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的条件下方可报名或考试。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不得报名或参加考试。
经过报名审核后的考生,考试前及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朝阳市、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接触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期间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的,要第一时间报告朝阳县人社局。隔离及疫情防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4.候考及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经考点内负责疫情防控专业人员进行综合研判评估,继续考试或立即离开考点。
特别提示:疫情防控重点要求将按照国家、省、市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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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