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朝阳市建平县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年07月15日讯:为满足我院学科发展需要,缓解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突出矛盾,切实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附表1《2020年建平县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2020年建平县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人员年龄要求以报名时间为节点。
建平县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处理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不予录用。因报考产生的各类纠纷和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0年建平县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贴照片,签名处手签);
(2)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0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与报名表同版免冠二寸彩色正面照片1张。
2.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3日8:00时一2020年7月17日17:00时。
3.报名地点:
建平县医院门诊楼七楼人事科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综合素质、仪容仪表等。面试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含加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加分项:吉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等同层次高校毕业生加15分;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等同层次高校毕业生加10分;锦州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医学院等同层次高校毕业生加5分。
4.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要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成绩,下同),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政审)
主要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面试(体检、考察)各环节结束后、下一环节开始前,如出现因应聘者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建平县医院正式在编职工。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应自聘用日期起二年内考取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均通过建平县医院门诊七楼公示板及建平县医院网站、建平县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开公布。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填报的信息与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如实填报情况、弄虚作假、不服从指挥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合同。
3.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因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应聘者进入医院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须携带填写好的《应聘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告知书》(见附件3,体温项由医院当天测量填写),并出示“疫情防控行程绿码”和近7日内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来自中高风险区人员须持有解除隔离证明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建平县医院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21-7823209
纪律监督电话:0421-782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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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医院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