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2年08月17日讯: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市测绘院)是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以地理信息服务和空间大数据服务为主的综合性科研生产单位(单位网站www.bism.cn),单位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5号。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事业发展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现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招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学历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2)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国家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在归国(境)后从未做过工作派遣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匹配。
(五)户籍
⑴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关系和档案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⑵国内高校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京人社毕发〔2021〕22号文件规定的进京引进条件;
⑶非北京生源留学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①在国(境)外(含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②出国留学一年以上(需提供与留学经历对应的居留国境外一年以上的出入境记录和学习证明);③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④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留学期间未与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
(六)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要求表》。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在2022年8月26日前,以邮件方式发送至zhaopin@bism.cn(邮箱地址),报名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逾期无效。
报名材料包含:
(一)报名表(EXCEL文件,命名格式“岗位-姓名-报名表”);
(二)个人电子简历(PDF文件或WORD文件,命名格式“岗位-姓名-简历”,篇幅不超过2页)。
(三)证明材料:学历证明(包含学信网在学证明或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学籍证明、成绩单(最高学历阶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如有)、校级以上荣誉奖状。请将证明材料电子版汇总至一个文件。
上述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打包,并以“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大小不超过8M。发送后请通过自己的邮箱查询,是否收到市测绘院发送的确认回复。
三、考试
㈠笔试
报名结束两周内,市测绘院将根据任职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及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为主。笔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请登录www.bism.cn网站自行查询。
笔试后将开展资格复审工作,重点审核身份、学籍、户口等信息,将视疫情防控情况通知具体工作方法。
㈡面试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面试成绩请登录www.bism.cn网站自行查询。
㈢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0%和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小数两位。综合成绩在www.bism.cn网站上自行查询。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进行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考试后出现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或工作表现等。
体检或考察后出现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由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测绘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市测绘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需说明事项
㈠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㈡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㈢应聘人员应按照市测绘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报到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88073419
监督电话:63984812,63987402(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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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