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2年09月05日讯: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要求 |
政治 |
其他 条件 |
计划财务处 出纳 |
从事资金核算、往来结算等出纳工作 |
1 |
会计学(120203K) 财务管理120204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后出生) |
不限 |
有财务工作 经历优先 |
品种登记技术处品种登记技术审查职员 |
负责蔬菜登记品种复核审查与验证评价工作 |
1 |
作物学 (0901) 蔬菜学(090202)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后出生) |
不限 |
具农艺师及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备注:专业名称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等。如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考生可电话咨询,我单位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综合研判考生能否报考。专业对应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任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
(三)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与开拓创新精神;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
报名人员请于9月9日前将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北京户籍材料(户口本首页以及本人信息页)、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以及能本人业务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发电子邮件至nateschr@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交在职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安排
(一)资格审查。9月上旬,经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进入笔试。我中心将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发布笔试公告
(二)笔试。采取现场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公布。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请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与我中心联系,提供书面声明;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并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时,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进行递补。
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体检由我中心统一组织。
(五)公示和聘用。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人才网和全国农技推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全国农技推广网,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并确保填写的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招聘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再退还考生。
(四)考生应加强新冠肺炎疫情自我防控,保障自身身体健康。
咨询电话:010-59194309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