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业农村部北京市农药检定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补充公告(第一批)
2022年12月29日讯:根据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就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2023年度第一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11日。
请报考我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随时关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http://www.moahr.cn)有关招录信息的更新,及时按照招录系统信息的更新进行相关操作,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如考生所学专业不在专业要求内,也不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内,考生可电话咨询,我单位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综合研判考生能否报考。
二、合格后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应聘简历(非招录系统生成的简历,并请注明报考岗位和岗位编号)。包括本科以来专业、绩点和年级排名,实习经历,研究方向、成果及发表文章列表,奖励情况,未就业书面承诺书(请注明:考生在校或择业期内须为非就业状态,未缴纳社保,可以正常派遣或改派,档案可以转隶)及其他需要介绍的基本情况。请于2023年1月12日24时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nsiqi@agri.gov.cn,邮件主题为:报考人姓名+岗位名称。
三、招录流程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与考察具体公告请及时关注中国农业人才网、中国农药信息网(http://www.icama.org.cn/)。
1.笔试。计划财务处岗位(京内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质量审评处、环境审评处、再评价登记处、国际交流与服务处岗位(京内或京外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大于8人的,全部进入笔试环节;小于(含)8人的,不单独设置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形式待定。
2.面试。计划财务处岗位(京内高校毕业生)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有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质量审评处、环境审评处、再评价登记处、国际交流与服务处岗位(京内或京外高校毕业生)符合笔试开考条件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有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不符合笔试开考条件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形式待定。
3.体检与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无笔试环节的岗位,综合成绩等于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差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时间、形式待定。
4.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综合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中国农药信息网等有关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5.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待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我单位正式通知做好报到准备。
三、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办公室(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125
联系电话:59194087,59194084。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考生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的网上审核状态。通过初选,网上审核状态显示为“一审合格”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2.考生请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和地址,情况如有变化考生须及时告知,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