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佛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2月07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国佛学院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国佛学院于1956年在北京成立,是培养中国佛教专门化人才的全国汉语系高级佛学院。其主要职责是:培养爱国爱教的佛教高层次人才;承担佛教教职人员、佛教院校教师培训工作;从事佛教教理教义研究与阐释工作;开展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三年以上从事财务相关工作经历和较好的写作能力,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熟练,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范围
中国佛学院办公室财务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入职时能办理相关手续;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及所获学位均应符合本岗位相关要求,报名时最高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均要求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限以主修专业报考有关岗位。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1个岗位、计划招聘1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佛学院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2日下午5点期间,按要求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其他有关报名材料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zhongguofoxiehr@163.com,不接受以信件、来访等形式投递简历。邮件主题和报名表统一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国佛学院官网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将在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国佛学院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考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人选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面试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面试前在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国佛学院官网进行公布。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国佛学院官网上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组织专业考试的,将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合格。
(五)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面试(含专业考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考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应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2.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将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佛教协会官网和中国佛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国佛学院官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工作联系电话:010—63573463(工作日期间)
监督举报电话:010—66174495(工作日期间)
中国佛教协会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