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3月09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参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政策的调研和拟定;参与指导或组织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国家标准体系、制度建设规划;承担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的具体实施;承担人力资源市场有关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开展人力资源有关服务业务及流动人才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生源要求 |
1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岗 |
1 |
硕士研究生 |
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劳动经济学(020207); 社会保障(120404) |
京外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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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财务处出纳岗 |
1 |
硕士研究生 |
会计学(120201); 财务管理(12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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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流动人才党员管理 服务处组织工作岗 |
1 |
硕士研究生 |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中共党史(030204); 政治学理论(03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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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毕业生就业服务处 统计见习岗 |
1 |
硕士研究生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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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处调研指导岗 |
1 |
硕士研究生 |
档案学(120503) |
京内生源
|
6 |
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处综合管理岗 |
1 |
硕士研究生 |
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0202) |
备注:1.本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需符合岗位专业要求。2.以上专业代码参考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6.2023年全国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毕业生。
7.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政策要求和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不得应聘。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3月26日24:00之前。报名人员登陆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http://www.newjobs.com.cn/)通过登陆指定报名页面进行在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者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逾期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有关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进入面试比例最低要求的(按5:1比例),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考试。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5倍人选参加面试,如有考生放弃,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设定60分为合格线,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1:5,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有关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等事项以中国国家人才网通知为准,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4.体检和考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视情况依综合成绩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部属事业单位招聘”栏目、中国国家人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2.我中心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部属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和中国国家人才网发布考试相关信息,请密切关注。
3.报名网站网址:
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221
4.报名咨询电话:010-84209117,84209107。
监督举报电话:010-8420911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