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3年03月21日讯: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民航局直属事业单位。作为民航资金综合管理部门,承担着民航行业资金统一清算的重要职责,同时肩负民航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客票行程单等职责,为行业内资金高效流转提供坚强保障。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拟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二)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届毕业生落户北京的有关要求;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实践经历;
8.人事档案完备,无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其他不良记录;
9.京外生源应符合年龄政策要求。应届毕业生一般按照本科不超过26岁(即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专业要求 |
学历 要求 |
需求 人数 |
备注 |
1 |
政策研究 |
负责政策研究与决策支持、规划发展研究与落实跟踪、数据分析与挖掘、文稿撰写等工作 |
理论经济学(0201)、 应用经济学(0202) |
硕士 研究生 |
1 |
京外生源 |
2 |
会计核算 |
会计凭证制单,对账结账;登记保管各类总账、明细账及会计档案;固定资产账务管理 |
会计学(120203K)、财务管理(120204)、审计学(120207)、经济统计学(020102) |
本科 |
1 |
京内生源 |
3 |
外航应收账款管理 |
负责外航催款、与外航及国际民航组织的日常业务沟通,档案管理、应收账款往来款分析等工作 |
会计学(120203K)、财务管理(120204)、金融学类(0203) |
本科 |
1 |
京外生源; 具备流利、熟练的英语口语与写作水平 |
上述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告
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民航局清算中心官网、民航人才网、智联招聘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自即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https://xiaoyuan.zhaopin.com/company/CC00035383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6日。
2.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拟参加笔试人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少于5:1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5倍人选参加面试,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有考生放弃,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不足5:1的,以实际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数为准。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未进入笔、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实习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实习考察人选,未进入实习考察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考察时长一般为2周,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六)政审及体检
1.对考察人选的现实表现和档案进行考察。
2.体检在中心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民航局清算中心官网、民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通过报名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是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10-8466922184669105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金融园区民航局清算中心
民航局清算中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