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第二批次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3年04月12日讯: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以下称“搜救中心”)为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地震、地质灾害搜索营救、现场评估、专业培训、国际救援等有关工作,负责中国国际救援队能力建设和支撑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搜救中心2023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8名(京内生源6名,京外生源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4.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年龄和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求的其他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范围
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3个岗位,计划招聘8人,详见《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2023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17时。
(二)报名方式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名,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岗位名称+联系电话,邮箱号:nersstalent@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名材料及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填写《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外语合格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及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如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和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在《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中“备注”栏如实准确填写。若有瞒报,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聘人员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组织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查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方可具备面试备选排序资格。
2.笔试前搜救中心网站发布笔试公告。经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证件材料的一律不得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主要测查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70分。
2.面试前在应急管理部官网、搜救中心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和递补面试公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5: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人员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为准。面试前再次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及未提供或者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由搜救中心人事部门电话通知并告知面试公告有关要求,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应于面试开始前半小时报到。报到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若暂无,需学校提供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各一份。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面试命题包含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内容。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拟聘人员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被列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与岗位拟聘人员数未达到2:1比例的,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聘用前考察工作。
五、拟聘人选信息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全面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官网及搜救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各类考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置。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四)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五)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设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告知我们更改。因考生原因造成联系不畅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告知。
(六)公开招聘将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西街1号,邮编:100049。
咨询电话:010-59956357。
监督电话:010-59956323。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负责解释。
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