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补充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3年07月11日讯: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是我国唯一全面从事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技术支持与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全面负责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主要包括: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管技术支持;民用核设施核安全监管政策与法规研究;民用核设施安全审评与监督技术支持;辐射环境安全审评与监督技术支持;核事故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响应与评价;核安全与辐射防护科学研究,相关技术咨询与信息服务。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提高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支持、技术保障水平,中心现面向社会补充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全国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国内应届毕业生京外生源原则上硕士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境外毕业生需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回国时间截至2023年10月31日不足2年。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学习成绩优秀,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外语水平;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时的学历学位为准);
6.具备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能力;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京外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或留京的有关政策。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数3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名后由中心综合研判确定报名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步骤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可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7日16:00期间,登录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hrr.mee.gov.cn),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请务必全面、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规范填写专业名称及代码)。本次招聘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2.资格审查
中心组织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的人选。考生可登录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尚未被审查的可以联系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过程始终,考生须如实按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采用线上笔试形式,考试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考试总分值为100分,笔试分数不足60分者不可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可以按照实际人数开考;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等于或小于拟招聘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按相应规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排序,即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招聘人数8倍的人员进入面试。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考生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放弃,可以不再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低于1:8比例的,按笔试分数达到60分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适当形式通知考生,未进入面试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分数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录用
笔试、面试按3:7的权重计算得出总成绩。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2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因核安全监管岗位专业性及特殊性,考生需满足中心体检标准要求。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可以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未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综合考虑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规定办理落户等相关手续。
五、有关提示
咨询岗位资格条件等问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010-82205538)。咨询网上报名系统等问题,可与有关技术人员联系(010-82205705)。
上述招聘工作安排如有调整,以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hrr.mee.gov.cn)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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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