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12月04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以下简称标定所)隶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的正司局级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标定所自成立以来,工作重点一直是标准、定额及方法参数的技术管理、政策研究、重点项目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等。近年来,标定所进一步加大研究力量投入,围绕工程标准、产品标准、工程造价、建设标准、建设项目评价方法和经济参数等,承担了法规制度研究、重点标准定额研究编制、标准定额组织编制及审核、实施监督、咨询解释、标准定额信息化及出版发行等工作,为标准造价工作提供了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基础支撑。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近两年(截至入职前)内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生。其中,北京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在京接收落户条件。
四、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岗位及岗位相关要求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应聘人员应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专业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所学学科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学科专业目录中的考生,可通过《岗位信息表》中联系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以《岗位信息表》中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照《岗位信息表》中具体要求,将报名表(见附件2)等相关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综合处协同各处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短信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的人员不再通知。有关面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事项以邮件、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未进入笔、面试环节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参加我单位组织的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岗位相关基本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开考按比例1:3执行(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1:5的比例要求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面试。只有在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时,方可在笔试合格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有应聘人员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放弃,可以不再递补)。面试有关事宜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格线为60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标准定额研究所综合处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考察人选进行体检。
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未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一般不再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标准定额研究所门户网、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适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报名表,注意按时限要求及时报名,过期不再受理,应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详细、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电子邮箱:masz@mohurd.gov.cn;
联系电话:010-589338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