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领域事业单位面向应届生招聘10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09:33:42 来源:人才引进网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领域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经开区教育领域用人需求,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3家事业单位,分别为人大附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人大附中亦庄新城学校和北京市第二中学经开区学校,拟招聘101名工作人员。
人大附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设置19个岗位,计划招聘22人;人大附中亦庄新城学校设置32个岗位,计划招聘46人;北京市第二中学经开区学校设置18个岗位,计划招聘33人。以上均为专技岗,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四)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2年和2023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五)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非北京常住户口毕业生条件均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政策的各项相关要求。
(六)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最高学历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专业要求按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
(七)须具有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相同学科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高级别的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高中数学教师,也可申报初中或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政处罚的;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九)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及要求表)。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网络报名。考生可于2024年1月2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13日下午16:30,登录北京亦庄国际人才发展集团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zhaopin.etowntalent.cn/portal/),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公开。如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视情况进行调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无法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5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公告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学位、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无法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当天,如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5的,该岗位继续开考,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所有考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的评分确定名次;主考官评分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名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及体检考察名单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进行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依据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和德、能、勤、绩、廉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
(七)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拟聘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招聘政策、招聘岗位、网络报考技术咨询电话,接受考生咨询。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四)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由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二)招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由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10-67832044。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具体详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领域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网络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13031006902; 010-67803790。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