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岩市永定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公告
2022年07月29日讯: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及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2年龙岩市永定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龙人发〔2022〕86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3月25日《龙岩市永定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告》(永教综〔2022〕20号)和永定一中自主专项招聘中学岗位出现空缺,现再次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师岗位、人数
全区共计划招聘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龙岩市永定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等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计算时间。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研究生毕业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及之后出生),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及之后出生)。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我市在编在岗教师;(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不含我市正式在编教师),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未满最低约定服务年限的,同时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8.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如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取得证书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须在照顾类别和简历栏内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须填报《龙岩市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到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领取),并提交加分依据、身份证、考核合格证书(当年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和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以上加分证明材料应于2022年8月5日前向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供,逾期无效。
9.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5日(上班时间),愈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2022年龙岩市永定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省级公安厅局印章页和本人页)。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的学历、学位查询认证截图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符合放宽年龄参加应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统一用A4纸复印、打印,按以上顺序整理提交,审核后退回原件。
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四、资格审核
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选拔
1.考核内容由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组成,①片段教学(满分80分)时间:15分钟,课题范围:2021-2022学年我区高一统编教材必修课程;②结构化面试(满分20分)时间: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含政策性加分)。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其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政策性加分)及以上。未达面试合格线人员不予聘用。
六、体检、考核、选岗、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分学科根据面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体检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最后一名若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曾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人员优先,若无法确定,则按面试成绩中片段教学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遇片段教学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的、师范类专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顺序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再相同,则加面试一场,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体检对象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永定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考核对象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对象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永定区教育局办理调档手续,将个人人事档案转至区教育局教工档案室。
(三)选岗。分学科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自愿选岗确定聘用学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对象的方法按顺序选岗。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公示。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所招聘人员为财政核拨事业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一年见习期),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和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如有违约,按永委办发〔2021〕23号文件处理。
2.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1.若某一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则用于本招聘方案另一岗位招聘;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若出现空缺且无法递补的,则用于本方案初中物理、高中物理各一名的顺序招聘。
2.报考者的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相应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条件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参加招聘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招聘各环节,考生务必遵守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要求,配合防疫检查。
5.资格复核事项、面试方案、面试成绩、体检要求、选岗通知及拟聘人员公示等均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ongding.gov.cn/)“通知公告栏”“人事信息”发布,请自行查询。
6.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7-5837290。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7-583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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