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岩市龙雁组团建设管理委员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10月17日讯: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拟聘人数8名,其中文秘人员2人,联动大队人员1人,用地规划人员2人,企业管理人员1人,经济运行人员2人。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岗位分配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非应届)学生;有严重失信行为,被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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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资格条件所要求专业类别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
四、报名须知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4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学信网验证报告;
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2张贴在报名表上,2张考试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标注姓名)。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报名者将报名所需资料PDF格式电子版打包压缩发至电子邮箱(lyztzhb@163.com),发送后务必拨打0597-6022303电话予以确认,待邮件接收方明确邮件收到,报考者才算报名成功,如报考者邮件发送后未拨打电话予以确认,导致报名失败,由报考者自行负责。邮件注明“龙雁组团+职位代码+应聘者姓名”。
现场报名地址:龙岩市工业西路68号创业园A幢一楼龙雁组团管委会综合协调办(需带上纸质版报名材料)。
咨询电话:0597-6022303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至达到开考比例,对于用人单位人员紧缺、急需补充的岗位,可降低比例要求开考或报考者条件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招考资格条件;需减少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开考或报考者特别的优秀需放宽招考资格条件,均需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实施。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组织实施
(一)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环节,考生总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
(二)招聘程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政治理论、公文写作、岗位工作基本常识及给材料作文。笔试时间、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2)面试
对应聘者进行问题答辩,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等。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招考人数的考生比例不足1:3,考生都确定为面试对象。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考生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加试一场面试。
(3)体检
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资格,可从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进入体检的人员因其本人放弃本次应聘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可从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费用自理;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4)考察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的考生须提供计生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的考生,将取消其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由此产生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研究公示
经确定的聘用人员在龙雁组团管委会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照龙岩市龙雁组团建设管理委员会临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
1、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招聘公告、成绩、拟聘对象名单等将在龙雁组团管委会公众号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的相关手续。
3、本次招聘其他未尽事宜,由龙岩市龙雁组团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龙岩市龙雁组团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