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南平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紧缺急需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08月16日讯: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由南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座落在南平市延平区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校区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毗邻合福高铁延平站,距福州、武夷山半小时车程,是读书、治学、生活的理想场所。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第二批编制内紧缺急需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对象
本次计划招聘紧缺急需编制内专任教师5人,辅导员4人。详见附件《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紧缺急需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学历、学位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4.报考辅导员岗位需具备学生干部经历。
5.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有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决定。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人员诚信档案库,并按对应条款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南平市人才引进政策享受奖励房政策和租房补贴的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6日8:00——8月27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讯通畅。
(三)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23年8月28日8:00——8月29日17:00
2.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资格不符合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格复审
考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上传资格复审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照片),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照片)。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扫描件(照片)。
2.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材料的扫描件(照片),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
3.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照片)。
4.报考辅导员岗位,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和学生干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照片)。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为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当某一岗位确认参加考试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拟聘人数5倍时,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某一岗位确认参加考试人数超过该岗位拟聘人数5倍时,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考试方式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考生与招聘人数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如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内容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主,同时包含教育学、管理学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将在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上发布。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可以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同一岗位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总成绩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察
学院统一安排体检、考察等事宜。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由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如遇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1.拟聘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签订聘用合同。
2.确定为聘用人选后,凡主动放弃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我校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按《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聘用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七、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2.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监督电话:0599-6133068。
八、联系方式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99—6133058
联系人:吴老师、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