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平市社会保险中心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2021年12月11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南平市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3人。有关条件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且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学历学位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双一流”大学(或原“985”、“211”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非专升本);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1年11月前取得。
2.所需专业为会计(学)。(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表)
3.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⑥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2.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3年。
6.目前办公地点在南平市延平区。今后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南平市社会保险中心办公地点将搬迁至建阳武夷新区,时间待定。
二、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7日下午17:30,期间接受考生报名,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此次报考考生通过网络(电子邮箱)方式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考生下载填写《2021年南平市社会保险中心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未按要求填写者,不予接收),并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后一并发送至fjnpsbzx@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专业名称+本人姓名”字样,如“会计+张三”。考生具体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或考试资格。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本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生报名费用。
四、资格审核、面试
1.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面试前,由南平市社会保险中心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南平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n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2)资格复审:面试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本人签名确认)。
②应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查询结果及其它有关材料原件。
具体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为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2.面试
本次紧缺急需招聘采取面试加考核方式。面试为专业知识问答。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思考时间3分钟。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按程序报批后,可加试一场面试,最终面试成绩以加试成绩排名。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通过后,由南平市社会保险中心安排复核、体检、考察事宜。体检人选按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确定。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日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应在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后的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生到达面试地点需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安全健康码、14天行程码,同时提交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填报完整《个人健康筛查表》(见附件3),符合要求方可参加面试;考生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进入候考室候考。
八、联系方式
1.需咨询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与南平市社会保险中心或南平市人社局机关党委联系,联系电话:0599-8871773(南平市社会保险中心),0599-8871577(南平市人社局机关党委)。
2.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点击下载>>>
南平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