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宁德市霞浦县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1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7 13:35:05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霞浦县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闽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公告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霞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3〕75号)、《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调整并新增霞浦县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4〕51号),我局统一组织所属学校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 招聘对象:符合岗位及资格条件的人员,同时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岗位专业: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
4.岗位所需证书:一是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二是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三是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但此类对象须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行文批复并聘用。计划表中规定的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证书。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霞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应聘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1个岗位。
四、报名、面试及招聘办法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下午12:30--14:30,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地点:闽南师范大学
3.现场材料要求及审核:
(1)《霞浦县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个人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6)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所在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
(7)个人简历、获奖证书和其他证书、证明等。
(8)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及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以上所有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应聘者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
(二)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地点:6月20日下午15:00,闽南师范大学 2.面试方法:专业技能面试(片段教学),由应聘者自行准备所报考学校岗位相应学科的一个课时片段教学内容,复印一式六份。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如果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为及格。若同岗位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一样,需加试一题,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预录用工作
依据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填写《就业意向书》,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选组织实施体检和开展查阅人事档案、信用查核、政审等考核工作。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成绩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选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在霞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5.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符合省、市、县人才政策条件的人员,予以申报相应的人才津贴。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未完成的岗位计划将转入下一轮招聘。
2.本文未尽事宜由霞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霞浦县教育局
金先生 1586067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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