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莆田市荔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公告
2022年07月23日讯:莆田市荔城区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研究生人员,现提出如下招聘方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0512/t20051223_88437.html)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1103/t20110308_116439.html)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三、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utian.gov.cn/)、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lc.gov.cn/)等网站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5日(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荔城区人社局人事管理股
3.联系人:吴尘;联系电话:0594-6915896
4.报名需提供材料:
(1)《莆田市荔城区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附件)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3张;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学校的专业方向证明。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5.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员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荔城区人社局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
1.本次考试以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序号1-3岗位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序号4-11岗位采取专业知识面试(以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开展面试工作。
2.面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因考生放弃造成的小于或等于1:1),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面试前须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已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5.结合疫情情况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项请关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http://www.ptlc.gov.cn/)网站。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标准执行。
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成绩合格线上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3.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征信情况、档案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lc.gov.cn/)进行7日的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社局予以核准,并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4-6915896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十、监督
招聘全过程由荔城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受荔城区纪委驻区人大纪检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94-6915922或2200969。
本公告由荔城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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