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2022年09月28日讯: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是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核拨)。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四)年龄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1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
(五)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二、岗位信息:
岗位名称 |
人 数 |
学历 学位 |
专 业 |
其他要求 |
备注 |
医疗器械审评监测岗 |
1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医学工程、化学 |
研究方向为生物医用材料、医学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 |
工作地点厦门 |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政策待遇执行。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14日。
(二)报名方式:将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需下载填写《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1),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的学信学位网查询验证报告、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与《2022年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高层次人才面试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打包一起发送到中心指定邮箱(adrbgs@fjmpa.net)报名,邮件标题和文件名以“报考岗位+姓名+学历或职称”方式命名,报名2个工作日后若无收到邮件回复,请主动与我中心电话联系,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
(三)资格审核: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最高学历学位的学信学位网查询验证报告;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中心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复印件。
六、面试、考核
1.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学术汇报、现场提问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分高者为拟聘人选。
2.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主要内容为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相关任职经历、廉洁自律等方面。
3.应聘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另行通知。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及时关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以及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考试前请下载打印《2022年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高层次人才面试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福建健康码”。
(二)做好防疫准备。
考生入场时,所持的“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须为考前48小时内。考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入场时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考前21日内是否从境外返回,考前14日内是否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是否有与入境人员(不含已解除健康管理)接触史、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是否出现发热或疑似症状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
未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结果)的,或“福建健康码”不是绿码的,或当前处在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对体温异常及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等异常的,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
(三)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
十、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七层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办公室710室
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725652(正常工作时间)
联系人:陈老师
十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和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和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纪检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408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591-87600015(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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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高层次人才面试考生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