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年10月01日讯:因工作需要,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漳州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莆田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国家大气环境背景值武夷山监测站)、福建省龙岩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宁德环境监测中心站等11家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序号6、7、15、17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1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序号1-5、8-14、16、18-22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序号23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1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8:00--2022年10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16日8:00至10月19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2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A卷,笔试时间:2022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5.考试注意事项
(1)做好防疫准备。考生入场时,所持的“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须为考前48小时内。考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入场时如实进行健康申报(附件3),申报内容包括:考前21日内是否从境外返回,考前14日内是否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是否有与入境人员(不含已解除健康管理)接触史、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是否出现发热或疑似症状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
(2)未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结果)的,或“福建健康码”不是绿码的,或当前处在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环保路8号
邮编:350003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0591-87249183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0591-87719334
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0591-87730361
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0591-83691972
福建省漳州环境监测中心站:0596-2038926
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0595-22377771
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0598-8233641
福建省莆田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0594-2695439
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国家大气环境背景值武夷山监测站):0599-8831644
福建省龙岩环境监测中心站:0597-2109668
福建省宁德环境监测中心站:0593-2995259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591-88367103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和相关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8367231(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
附件:
1.2022年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招聘报名表
3.2022年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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