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22年04月23日讯: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是全日制公办国家首批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专科学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隶属福建省教育厅。因学校事业发展工作需要,2022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岗位3持有有效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甲类船长及以上适任证的报考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航海学院专任教师 |
3 |
水上运输类、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交通运输装备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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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航海学院专任教师 |
4 |
海洋工程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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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航海学院实训指导教师 |
2 |
专业不限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持有有效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甲类大副及以上适任证书;持有有效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甲类船长适任证书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 |
2 |
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政治学类、教育学类、历史学类、心理学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共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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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辅导员 |
6 |
材料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通信信息类、电气自动化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土建类、测绘类、环境生态类、环境安全技术类、交通运输类、海洋工程类、航空航天类、工程力学类、教育学类、化学类、医学大类、军事学大类、经济学、管理学大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历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图书档案学类、会计与审计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共党员,男性 |
该岗位需入住男生宿舍 |
6 |
辅导员 |
5 |
中共党员,女性 |
该岗位需入住女生宿舍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3日-4月25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
3.资格初审: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8:00——2022年4月27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4.准考证打印:报考者需关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网站的通知,及时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1.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9:00-11:0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任教师岗位(序号1-4)面试采取试讲(片断教学)的方式,辅导员岗位(序号5-6)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参加面试实际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复审时请报考者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性,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6.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时间安排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通知,请及时关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7.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入校考试前请下载打印《2022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福建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考生所持“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试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以考试前举办单位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为准。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需根据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未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和待遇
1.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待遇
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
邮编:350007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83511306
电子邮箱:rsc@fjcpc.edu.cn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人事处与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591-87091532(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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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