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尹派越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芳华越剧院)招聘公告
2022年04月15日讯:福建尹派越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芳华越剧院)系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该方案中岗位序号1越剧演员岗位年龄要求为16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在1996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岗位序号2-3司鼓演奏员、主胡演奏员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1 |
越剧演员 |
10 |
越剧表演、戏曲表演 |
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 |
2 |
司鼓演奏员 |
1 |
音乐(学)、音乐表演 |
|
3 |
主胡演奏员 |
1 |
音乐(学)、音乐表演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7日16: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8:00—2022年4月29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予参加考试。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1.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内容为相关岗位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间:2022年5月28日08:00-18:0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技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芳华越剧院官网另行通知。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应聘报名登记表(2022)》(需考生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真实有效性);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芳华越剧院官网。
六、考试注意事项
1.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芳华越剧院官网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2022年福建尹派越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芳华越剧院)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并如实填写。
2.做好防疫准备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应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当天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将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2、见习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白马北路146号福建芳华越剧院
邮编:350025
联系人:林老师
咨询电话:0591-87645035(正常上班时间)
十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福建尹派越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芳华越剧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118163(省文旅厅人事处),0591-87117736(省文旅厅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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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福建尹派越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福建尹派越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福建芳华越剧院)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