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漳州市春季专项招聘紧缺急需教育人才公告
2022年04月21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万才聚漳”行动计划,精准引进各类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我市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市委市政府《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和《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拟面向全国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育人才127名,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公开招聘对象
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0、2021、2022届毕业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对年龄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三、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2022年漳州市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育人才职位条件一览表》。
四、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7. 职位要求的“取得教师资格证”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22年7月1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22年7月10日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8. 其它条件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方式。应聘的考生于2022年5月5日8:00至5月12日17:30上班时间通过报名系统漳州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zpkl.zzrcjt.com/)进行线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发现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全部考试(聘用)资格,请考生诚信参加考试。
六、专业说明
1. 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是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2.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3. 研究生所学专业为《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的“四、教育学大类”(28.教育学类,29.体育学类,30.职业技术教育类)所列的专业认定为师范专业。
七、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八、考试方式
1. 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内的(含1:10),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2. 笔试+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须先进行笔试,然后再进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漳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告。考生要及时关注网站,同时保持通讯工具的通畅。
九、体检、考核
1. 体检
(1)考试只考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2. 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十、选岗
体检和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选岗。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序选岗,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核准
1. 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招引人才符合我市《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文件规定的,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 所有聘用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说明
1. 已经在编的教师和参加2022年度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漳州辖区内岗位)且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专项招聘考试。
2.做好防疫准备,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按属地防疫要求,考前14天内无境外、高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
(2)提供考试前2天内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电子版、纸质版均可);
(3)考试当天本人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福建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
3. 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考试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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