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陇西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22—2024年度)推行人事代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陇政办发〔2022〕69号)和《陇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县一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度人事代理招聘计划的批复》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的实际需求,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人。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依照陇政办发〔2022〕69号文件要求,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具体专业、学历要求以招聘岗位设置为准。
4.本次招聘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件等资格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对应。
6.在县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材料。县外定向委培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材料。
7.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聘:一是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二是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我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招聘条件的人员;三是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人员;现役军人;2019年以来在陇西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中不诚信、弃约或辞职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设置要求
备注:与医院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人员优先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数不设比例限制。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8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在陇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陇西县巩昌镇北城社区交通路2号)B区(东方红酒店)三楼综合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学历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www.chsi.com.cn网站验证打印〉)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彩照4张。
2.取得的职称任职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陇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
4.其他岗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陇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成立了2023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对考生现场报名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凡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关注“中国药都康养陇西”“陇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领取准考证信息,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放弃。
四、综合考核
1.陇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牵头进行综合考核,采取量化评分等方式对资格核查合格者进行面试或笔试加面试等考核(报考岗位人数低于1:3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实绩等。
2.综合考核采取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个人陈述、答辩等灵活多样的测评方式,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低于80分者不予录用。
3.综合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综合考核时携带的证件:考生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考点,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考试所需的文具统一提供(中性笔),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话手表、计算器等)等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并报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部门备案。
5.加分项: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在综合考核成绩基础上加分。取得相应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加2分;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在职)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加3分;取得中级职称资格者加4分;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者加5分;有医院工作经历1年以上者加2分。加分项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取1项最高加分项。
五、体检
对进入体检环节者自费在报考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当天必须空腹,具体时间、地点以“陇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微信公众平台”通知为准。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实施。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追究体检单位工作人员责任。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负责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违法违纪等方面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拟聘用人员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因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报考医院专业需求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拟聘用人员达不到专业需求计划招聘人数的,不再调剂。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药都康养陇西”“陇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上岗并签订聘用协议
1.经综合考核、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人员,通过“中国药都康养陇西”“陇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考医院逐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备案表》,连同聘用人员人事(学籍)档案等,报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办理相关编外人事代理手续。
2.聘用人员按照招考医院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岗,招考医院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新招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招考实行1年试用期(有一定工作经历的临床类特殊紧缺人才可缩短或不实行试用期),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落实相关待遇。
3.试用期结束后,招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聘用人员工作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及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情况对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此后每年续签同工同酬聘用合同。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聘用期间违反操作规范发生严重医疗事故的、发生严重违纪违规等行为的予以解聘。
九、有关事项
1.“中国药都康养陇西”“陇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微信公众平台”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等信息,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手机号码畅通。
2.准考证是应聘人员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3.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备案并记入诚信档案。
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县公立医院人事代理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1899323616017393235866
办公电话:
0932-6617196
招聘监督电话:
陇西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932-5968015
陇西县卫生健康局:0932-6622564
陇西县人社局:0932-662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