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嘉峪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年10月3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我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经市政府同意,计划于2020年11月上旬主要面向兰州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医科大学、贵州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石河子大学、川北医学院等各医学院校及社会专业技术人员为我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15名,市中医医院9名,市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等专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
2.25周岁以下,为199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次类推。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嘉峪关市2020年秋季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1)《嘉峪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每位考生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
(2)2021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等相关资料;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等相关资料;执业类人员提供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等相关资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或辞职证明材料。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本人手机号实名注册的钉钉号。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11月10日15:00前。
3.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嘉峪关市工业园区管委会402室进行报名登记。
4.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整理为压缩包并发送至邮箱:jygwjwrczp@163.com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统一负责,地点在嘉峪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个别岗位报名人数出现过多或者过少情况时,可通过与报名人员协商的方式调整报考岗位。
1.笔试。本次招聘的13和19岗位需要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终以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为综合成绩。
2.面试。其余岗位均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工作由考核工作组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测试小组人数为7人。面试内容由考核工作组根据岗位需求确定。考核工作组通过现场面试和网络视频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自行选择。考核工作组将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并由考生通过视频确认,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时间由考核工作组协商确定后通知面试人员。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下一环节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
(五)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终止拟聘协议。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小组安排专人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拟聘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由招聘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按规定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纪律、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参加网络视频面试的人员要用个人手机号码实名注册钉钉app账号,服从招聘工作小组人员安排,及时加入钉钉群聊,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入专门的面试视频通话中。
(四)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五)自愿来我市参加面试并签约聘用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按嘉峪关市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报销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
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0937-62621760937-6225188
监督电话:0937—626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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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秋季嘉峪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xls
嘉峪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