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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兰州交通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7 14:25:27 来源:人才引进网
  兰州交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文件精神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相关安排,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兰州交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专职心理健康教师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988年6月14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4.岗位要求:有扎实的心理学或精神病学理论基础,接受过心理咨询专业训练,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具有较好的心理测量及数据统计分析能力,以及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咨询职业素养,有良好的助人品质和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心理健康水平,注重自我心理调节。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兰州交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列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类别等级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其他条件

学生工作(部)处

2401089

专业技术10级

心理健康教师

2

心理学、教育学

博士研究生

应用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量与评估方向,教育学博士需为心理学相关研究方向或具备相关学历背景。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截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及“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心理健康教师+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zhaopin@mail.lzjtu.cn)。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核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审核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②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④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1.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全面考核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主要考核应聘者心理学基础知识、心理咨询技能、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教学、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实践掌握能力。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判。
 
  2.对考核的人员统一进行心理测验,心理测验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心理测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我校组织。对通过面试考核和体检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及审批
 
  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审批。
 
  (七)备案及聘用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经批准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2.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兰州交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民安  夏文卿
 
  联系电话:0931-4938751
 
  监督电话:0931-4938419
 
  网址:http://rsc.lzjtu.edu.cn/
 
  邮箱:zhaopin@mail.lzjt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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