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庆阳市庆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14:56:58 来源:人才引进网
庆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期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庆组发〔2020〕8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庆组发〔2022〕23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庆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期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7名(庆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庆城县妇幼保健院2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本科和专科专业须一致),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和成人教育学院等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引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愿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四)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五)热爱工作,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已在庆阳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业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县卫健局和用人单位配合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指导,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签订意向协议、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备案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甘肃中医药大学等高校官方网站统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公告引进政策、条件、程序、报名时间及地点、所需证件资料及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2024年4月16日—4月17日两天(报名时段8:30-18:00),在庆阳大厦(兰州市城关区科技街1号)现场报名审查资格,直接提交纸质报名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绝对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1.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庆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庆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居民有效身份证、院校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专升本人员还须提供专科阶段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未就业人员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还须提供职称资格证原件及任职文件复印件。
(三)组织考试。
1.命题 采用第三方机构命题。
2.考试 ①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只进行面试。博士研究生经面试合格直接确定为拟聘人选;硕士研究生根据引进计划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拟引进人员确定后,剩余计划用于引进本科生。本科学历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大于3:1时,进行笔试;同一岗位本科学历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小于等于3:1时,直接进入面试。本科学历应聘人员根据剩余计划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2:1的比例。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核定,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
笔试定于2024年4月18日9:00-11:00,在甘肃中医药大学五里铺校区(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进行,具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定于2024年4月19日9:00-18:00,在甘肃中医药大学五里铺校区(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进行,具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签订意向协议。县卫健局向县人社局提交拟引进人选名单,县人社局报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县卫健局组织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引进人才意向性协议或就业协议,协议注明乙方如无故放弃应聘岗位,需向县级指定非税账户支付违约金2万元整。
(五)体检。体检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定于2024年4月20日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医院由县卫健局和县人社局确定后通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试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环节需要递补时采取等额方式进行且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考察工作要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及政治业务素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结合查阅审核个人人事(学籍)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为在职人员的,要求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主要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人员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证明。资格复审前不能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对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县人社局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接到问题反映,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备案聘用手续。
(九)备案及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占用所报考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1.聘用人员经县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即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后,再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的予以正式聘用,按相关规定落实待遇,并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违约者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档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未如期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及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庆组发〔2020〕8号)文件精神,引进人员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1.博士研究生 签约服务5年以上的,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2.硕士研究生 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约服务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3.本科生 “双一流”大学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签约服务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试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本次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应试(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密切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招聘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招聘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必要时通过甘肃党建庆城县平台和庆城县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发布补充公告,应试人员须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 0934-3222640 联系人 赵 伟
县人社局 0934-3222536 联系人 曹 强
县卫健局 0934-3222332 联系人 王晓颖
中共庆城县委组织部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