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兰州新区补充招录优秀教师公告
2022年08月15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补充教师缺口,经研究,兰州新区拟补充招录优秀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100人。其中,初中语文4人,初中数学8人,初中英语5人,小学语文28人,小学数学40人,小学英语15人。具体岗位要求及人数详见《兰州新区2022年补充招录优秀教师计划表》。
二、招录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选调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选调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
(3)选调人员学历须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
(4)选调人员须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5)从事语文教学必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他学科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6)须为在编在岗教师且获得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7)须获得地市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班主任、教学新秀等荣誉称号;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以下情形可适当放宽条件:
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育家型教师、卓越教师、特级教师、名师、名班主任、省园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学能手、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学历放宽至大专,专业不限,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誉条件不限,职称条件放宽至初级职称。
2.选聘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选聘人员年龄本科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
(3)选聘人员学历须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
(4)选聘人员须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5)从事语文教学必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他学科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6)选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学科岗位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对2022年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先上岗、再考证”,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2021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注“是”),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约定1年期限,期限结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再聘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在读的非当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及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9.纳入兰州新区教师招录考试失信人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办理手续
四、报考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录公告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8月14日9:00至2022年8月17日17:00将报名及后续资格审核所需全部资料原件拍照或扫描成PDF文件形式,以压缩文件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2923752305@qq.com(压缩包命名方式为:报考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如:小学语文张三13809311111)。
所需资料包括:
(1)兰州新区2022年补充招录优秀教师报名表及承诺书,签名须为本人手写,扫描成PDF格式;
(2)本人身份证及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及各类获奖证书。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
(4)选调教师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
2022年8月15日8:30至2022年8月18日17:00进行资格审核。
(四)面试
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招录计划、报名人数择优确定,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统一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的形式。满分为100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统一公布;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文件执行(在公开招录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3.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机构出具体检结果。招录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六)递补
若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影响招录计划的情形,缺额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手续办理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无影响调动(聘用)相关情形的,按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具体岗位由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需求统筹分配。
选调教师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兰州新区工资福利待遇及团购房优惠政策,选聘教师与在编教师在工资福利、评先选优、职称评聘、购房优惠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选调(聘)人员符合《兰州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扶持办法》《兰州新区促进人才聚集奖励扶持办法》《兰州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个环节工作。在招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兰州新区组织部将会同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次招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录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负责。
(四)实行诚信考试。招录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资格;在面试及后续环节有放弃行为的,纳入兰州新区教师招录考试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兰州新区教师招录考试。
(五)本次公开招录工作接受新区纪工委监工委监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七)本公告由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258875
监督电话:0931—12388(转3)
以上电话请在报名期间拨打(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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