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03月28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规定,2023年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直属3个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个别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人(详见《甘肃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等条件。对国内外相近专业、专业硕士、高校自设专业,由省应急管理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五)年龄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人员1992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1987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甘肃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3.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4.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名,岗位和要求详见《甘肃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单位网站(http://yjgl.gansu.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2.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日(星期六)9∶00至4月5日(星期三)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招聘期间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各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最后部分。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4月1日(星期六)9∶30至4月6日(星期四)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3年4月5日(星期三)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4月1日(星期六)9∶30至2023年4月7日(星期五)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审查、修改。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5日(星期三)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5月2日(星期二)9∶00至2023年5月7日(星期日)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5月7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报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前书面告知考生。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具体交通路线,避免耽误参加考试。
3.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应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6月上旬,在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http://yjgl.gansu.gov.cn/)公布笔试成绩,供应试人员查询。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通过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按照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
4.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本人人事管理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在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由省应急管理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人员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通知在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在兰州市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后,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安排报考人员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将通过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式方法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报考人员如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将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阶段自愿放弃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面试缺考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面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备案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公示、备案过程中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本公告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解释。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及在“鼎力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报考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5.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和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直属机关纪委对本次公开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6.报考人员在报名、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7.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告、电话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
招聘主管单位: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0931-7608189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8525772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监督电话: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931-7608583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直属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7608638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