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定西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定西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定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93人)》已于2023年5月4日发布,本次定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3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年龄不限。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中的招聘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教研厅〔2010〕1号)及《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规定的规范称谓申报。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招聘范围是本县的,生源地须为本县或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2023年4月28日)户籍迁入本县。
7.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笔试合格成绩单任教学段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对应。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8.岗位条件要求的招聘对象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当前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人事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章)。在市内外已就业,如报考招聘对象为未就业的岗位,须提供报名起始之日前(不含2023年5月8日)与就业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
9.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含引导或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基层就业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经安置入编的人员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除国家和省上另有规定的外)。
(6)尚在试用期的。
(7)记入我市统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的。
(8)现役军人。
(9)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定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3年定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4日17∶00 笔试时间: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告通知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