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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2 10:47:43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6月02日讯:根据潮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和构建“1+1+8”新的人才政策体系的精神,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8名(详见附件1:《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岗位学历及其它要求详见附件1。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6月1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于2023年6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根据岗位要求分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15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6月15日后出生);

  8.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9.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10.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潮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

  四、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试、资格复审、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6月19日;

  考生报名时间以报名电子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3.报名要求: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即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办法: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PDF版(相关纸质文件请予以妥善保存,招聘过程中将进行复核),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并以“报考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在报名规定时间期限内,发送至电子邮箱:czwjycjzx@163.com(考生咨询电话:0768-2309318,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5.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须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请粘贴证件照后再扫描);

  ②本人近期白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电子版;

  ③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⑤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在报名前取得的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⑥有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交证明材料扫描件;

  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扫描件,同时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⑧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扫描件;

  ⑨其他能证明个人素质能力的资历证书、奖惩证书等资料扫描件;

  报名者应承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6.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②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以上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③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范围、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资格、资历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将在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方式,其中,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直接考核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请报考人员提前自行准备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的10分钟课程。应聘辅导员岗位的直接考核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能力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2.评分方式: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入围分数线为7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分数高低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本岗位资格复审对象,如考核成绩相同的,则以考核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外组织考核;本次考核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

  3.考核时间及地点:考核地点拟在南方医科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

  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合格者的资格、学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者按每个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如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六)签订协议

  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无法及时领取就业协议书的,先签订临时协议);往届毕业生签订临时协议。

  (七)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组织对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聘用手续,必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原则上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原则上需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六、有关待遇

  被聘用者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员额制列编,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七、其它事项

  (一)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岗位参加考核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它考生。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30日内。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程序,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人选。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最新防疫要求参加公开招聘各环节。

  (五)本公告由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8-2309318;

  监督电话:0768-2305865;

  (考生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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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简介

  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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