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2021年10月26日讯: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是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公益一类科级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招聘1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文秘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0月31日);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网上报考者按照以下相关要求将报名资料打包发送到报名邮箱:
(1)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彩色扫描件;
(2)个人简历电子版或彩色扫描件(不超出2页);
(3)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学位验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职称证、职业资格证、技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6)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彩色扫描件;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版(JEPG或PNG格式);
(8)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彩色扫描件;
(9)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9日。
4.报名邮箱:dgzzfwzx@dg.gov.cn(注:所有报名材料须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姓名+年龄+性别+专业+联系方式”命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至12日。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以短信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准考证号并通知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各考生需妥善保存好短信通知内容,以便查询。
(三)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本次招聘岗位设置1:3的开考比例,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现场出示短信通知,根据考场张贴的准考证号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5,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及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共3题,答题时间15分钟。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号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顺序根据考生现场抽签顺序决定。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上公示,并同时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及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及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有关考场防疫工作,可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附件3)执行。
咨询电话:23329638;联系人: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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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