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公告
2022年03月16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明府字〔2011〕11号)和《佛山市高明区政府聘用人员招考暂行办法》(明府字〔2011〕12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包括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和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使用雇用人员额,签订劳动合同)。报考者可通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专栏,网址:http://www.gaoming.gov.cn/zwgk/rsxx/gwykl/)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B25)放宽到大专学历。
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3月28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3月28日至2004年3月27日期间出生)。部分职位放宽到45周岁(即1976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4.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5.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在我区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考试中,放弃体检、聘用资格或两年内累计缺考(含笔试、面试)两次的人员,则一年内不得再报考;
9.已经雇用为本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的,不得报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职位;已经聘用为本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8日9∶00至31日16∶00
网上报名后无需前来现场递交纸质材料,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考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考者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稍后开通)报名,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才可参加考试。
1.网上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两年的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KB以下)。
2.单位网上初步审核。招聘单位依据报考者网上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初审意见。通过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能通过初审的,3月31日16∶00前可改报其他职位。初审截止时间为4月1日16∶00时。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考试。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者应于笔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不用缴交报名费用。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2年3月28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4.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8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部分职位须增加面谈初试。其中,面谈初试为资格考试,在报名结束后进行,通过初试的才能进入笔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一)面谈初试
部分雇员职位(职位代码:B02、B03、B04、B05、B14)增加面谈初试环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时间为120分钟,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写作等。
笔试初定于2022年4月23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委编办按到考人数60%的合格率划定,其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的职位(代码:B25),根据国家和省、市优先优待退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可适当放宽,合格率另行划定。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报考者中确定。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学历层次、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以及网上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名次。若依然无法确定的,重新组织面试,采用强制选择方式予以确定。
报考者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面试、总成绩及排名。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及其考试总成绩在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区委编办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实施。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聘用单位按照聘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的,可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聘用单位研究决定后报区委编办审批。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被雇用的人员按明府办〔2016〕19号文件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疫情防控要求将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区委编办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八、其他事项
1.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依次递补人选。
2.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4.报名后请留意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专栏,网址:http://www.gaoming.gov.cn/zwgk/rsxx/gwykl/)公布考试安排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考试的有关事项只会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在此敬告各位报考者,切勿轻信招考虚假信息,请谨慎防范电信诈骗、网络欺诈。
报考者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区委编办,电话:0757—88681308。
5.本公告由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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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高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2022.03.15.xls
2:2022年高明区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职位表2022.03.15.xls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