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2023年03月20日讯:为加强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156号)的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引进3名急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一间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非营利性中医医院,是广东省中医院协作医院。在省中医院的帮扶指导下,加入“华南中西医普外科医疗联盟”“岭南中医呼吸病医疗联盟”“中西医结合皮肤疾病临床研究合作联盟”“岭南骨科医疗联盟”等中医专科联盟,致力于建设成为广州北部具有中医特色的、综合性、现代化品牌医院。新院迁建项目是从化区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广州市2020年“攻城拔寨”重点项目,广州市“十四五”医疗卫生重点项目,规划床位数800张,项目已动工建设,力争2024年完成医院整体搬迁工作,承接原“从化人民医院”的功能,构建以居民健康为中心的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增开产科、新生儿科、防保科、传染病科等,打造多个省市级重点专科,达到三级医院水平。
二、招聘岗位和对象
岗位及对象详见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担当精神、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处分年限、年龄、工作经历等有关时间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含2023年3月30日)。
(二)年龄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2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本期人才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期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期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考核评价。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3月31日,4月3日至4月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四楼中厅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39号)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填写并提交附件2《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报名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考核评价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5.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提交《报名登记表》及大一寸蓝色证件近照2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3《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资格审查资料清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如有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急需专业人才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等材料,经人才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6)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和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
(二)考核评价
1.考核时间和地点: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另行公告。
2.考核形式和主要内容: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人员开展考核评价,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应急处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考核要求:考生须按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核,不按规定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成员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
5.综合成绩:
(1)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10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核评价。
(2)根据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
(三)体检
1.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
2.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合格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同时复核考生的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
(五)公示
经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
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同一单位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含3次):
1.应聘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资格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聘用
1.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工资待遇按从化区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上约定工作5年以上。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核评价、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2.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考核评价、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遗失身份证原件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核评价。
4.本期人才引进考核评价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期人才引进工作无关。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
咨询电话:区卫健局人事科,020-37906330或87962804;
投诉电话:区卫健局机关纪委,020-87926093。
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资格审查资料清单.doc
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