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公告
2022年05月1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1名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为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研究工作,负责产业大数据分析及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承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资金项目全流程跟踪管理及评审组织工作,负责协助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协助开展工业互联网及智慧城市公共平台的监督工作,负责组织研究编制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相关技术标准,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须在报名前提供学籍材料、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招聘对象:2022年毕业生,即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年龄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与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可在报名现场提交报考申请材料,如不能参加现场报名的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考申请材料发送至wuzhikai@gz.gov.cn。
(二)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22年5月26日华中科技大学。
邮件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9:00时至2022年5月31日24:00时止。
以上报名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3);
2.个人简历;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居民应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经学校(学院)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等;
6.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材料。
以邮件方式提交报考申请材料者需在第3、4、5、6点的彩色清晰扫描件上签名确认。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中以邮件方式报名的,招聘单位先对邮件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考者需在面试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审查结果将由招聘单位电话报考人员进行反馈,同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方式采用面试形式,不设开考比例限制,经审查合格后按实际报考人员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为面谈。
3.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包括测试报考人员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4.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达到8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5.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6.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则成绩相同者通过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合格者从高至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参加现场报名、考试等活动,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材料,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安排的,取消拟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告。
十、其他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未尽事宜,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招聘单位解释为准。
本公告由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757129,020-83123994;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3123866。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