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第五中学及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2022年05月10日讯:广州市第五中学1951年建校,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创办的第一所公立中学,是首批广东省一级学校、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首批广州市特色学校,是广州市具有先导示范作用的品牌学校。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是2019年新开办的公办初级中学,由广州市第五中学进行管理,广州五中教育集团致力于把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打造成海珠区办学质量一流的公办学校。为更好地吸引优秀教师到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要求,现面向全国招聘教师。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中学教师11名,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地理共6个学科,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第五中学及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下称“职位表”),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在广州市第五中学及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任教。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说明:
(1)“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持有与职位表要求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语文教师职位,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英语教师职位,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0分以上成绩单。对于上述证书要求,2022年毕业生暂未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证书、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的,须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证书(不可抗因素除外),否则用人单位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3.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其所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报考者,其专业研究方向需与报考的教师职位条件一致。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不一致,须至少有一学历专业符合招聘专业条件,若职位有特殊说明的按《职位表》(附件1)的要求。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名材料中需提供毕业证书和有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原件扫描件,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社会人员若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中小学二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可以用专业技术资格证学科对口应聘职位来报考。
5.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2022年5月23日。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6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6.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的报名材料,需提供符合职位表要求的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学校工作证明材料。工作证明可以是由单位出具的,也可以是劳动(聘用)合同、学校课程表、人事安排表等。证明材料须为加盖工作学校公章的原件。
7.通过考试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2022年毕业生如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9.凡需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条件的(详见附件1),现场资格审查时均需查验佐证材料对应的原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2.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5月25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综合素质评估、面试及现场资格审查、笔试(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免笔试)、体检、签约(2022年毕业生)、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和防疫相关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2022年5月25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需用原件扫描,现场资格审核时要查验所有原件),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4,在系统填报);
(2)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徽页及个人信息页);
(3)个人户口簿(地址页与本人页);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等(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属2022年毕业生报考者,还需提交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属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的,还需提供与职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还需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材料);
(5)个人简历。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职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招聘职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2022年毕业生所学专业按课程成绩单的专业为准。
(5)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在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拨打(020)84417976(广州市第五中学办公室)联系。
(6)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4.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的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2年5月27日12: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预计在2022年5月28日(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2.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小组集体讨论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职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职位 |
测试形式 |
成功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数>5:1的职位 |
小组集体讨论 |
成功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数≤5:1的职位 |
该职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免综合素质评估的除外)。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综合素质评估结果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第五中学的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时间:预计在2022年5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笔试。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四)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同时同场地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的考试。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按《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第五中学及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本人自行携带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报名表(由报名系统下载)及佐证材料(附件6),A4规格打印,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
4.从资格审查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第五中学的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笔试
1.时间:预计在2022年6月5日上午,具体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素养、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按4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六)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笔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成为签约人员并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笔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第五中学的微信公众号公布。
2022年毕业生若为拟签约人员,在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招聘单位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八)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送检察部门进行名单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并经入职审查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一)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六个月内未能根据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非首次就业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首次就业的拟聘人员(包括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综合素质评估、面试及现场资格审查、笔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本次招聘的各环节,考生均需提交《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及每次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
(二)从考试(含综合素质评估)前14天起,所有考生须每日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或小程序“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现场报名和考前14天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或“穗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四)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因个人时间安排或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考生可关注广州市第五中学的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做出不主动放弃面试、笔试、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做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四)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博士研究生除外)。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后,海珠区教育局可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调配工作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六)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七)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
(八)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4417976(资格条件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72、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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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