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聘政府中级雇员公告
2023年11月24日讯:为补充引进高素质的园林景观专业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中级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中级雇员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为补充引进高素质的园林景观专业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中级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中级雇员1名,具体情况如下: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资格条件 |
咨询电话 |
备注 |
园林管理岗 |
负责园林景观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 |
大学 本科 |
学士 |
园林(B090502) 风景园林(B081003) |
1、具有3年以上园林景观相关工作经历;2、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020-28068808邹小姐 020-28068101邱小姐 |
(二)招聘人员范围: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简称“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天),属于紧缺专业或工作特殊需要的,以及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财政全额拨款的编外人员和优秀的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等,经区人社部门批准,年龄一般可放宽5周岁。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前一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职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3年11月23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上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28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邮件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资料扫描打包报送至电子邮箱:gzkfqcztzjsxmglzx@163.com(联系人:邹小姐、邱小姐,联系电话:020-28068808、020-28068101)进行报名,报名材料按照“招聘职位+姓名”的格式命名。
电子邮件报名材料如下:
(1)《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并本人签名。
(2)《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公开专项招聘政府中级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本人签名。
(3)有效身份证(正反双面)。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6)个人简历(需上传照片)。
(7)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
(8)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
(9)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0)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按照《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
1.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我中心统一对所有报名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基本资格条件开展资格审核。
(四)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考生须于笔试前领取准考证。笔试在广州市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按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中心于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参加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将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同分的,再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其他考生。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察
用人单位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公示结束无异议之日起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5.聘用人员从录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离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我区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中级雇员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万元,拨款标准包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等。
六、其他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三)本公告一切解释权归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所有(联系人:邹小姐、邱小姐,联系电话:020-28068808、020-28068101,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附楼307A办公室)。
附件:1.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公开专项招聘政府中级雇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2.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公开专项招聘政府中级雇员报名表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