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3年11月30日讯:为进一步充实我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
(一)本次招聘单位为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中心、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与交流中心,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单位简介
1.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中心
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中心是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中公民提升科学素质工作任务;负责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科技成果推广、科普文化交流及培训;组织开展科普理论研究、科普资源开发以及科普基地开发和发展,推动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实施“互联网+科普”工程;负责组织科普志愿者培训及志愿服务;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示范性、导向性青少年科技竞赛和科技教育活动,推进青少年科技教育交流,培养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负责广州青少年科技馆的具体管理,承担与青少年科技教育相关的展览教育、科普传播、创新实践等工作;承担科技经济融合发展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各领域产学研协同创新活动,促进创新创业成果转化。
2.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与交流中心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与交流中心(挂广州院士活动中心牌子)是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负责执行广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工程院合作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任务;承担院士联系服务有关事务性工作,落实协调广州地区院士工作开展的相关任务;承担广州院士专家咨询与学术活动中心建设、运营工作,组织开展院士专家联谊、咨询、考察、学术交流等活动;组织开展院士专家各类科技创新、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宣传推广及转化落地有关工作;承担涉及科协领域的“数字政府”建设任务,负责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自然科学高层专家人才库等建设和管理。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5日上午9:00至2023年12月11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z.gov.cn/)查看并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上传有关附件。
2.系统初步审核。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查,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确认。已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在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完成考试确认操作。考试确认时间:2023年12月14日9:00起至2023年12月17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2日17:00。完成考试确认的应聘人员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核、考察、公示、聘用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考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报考者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包括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查询。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人选。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资格审核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出现进入资格审核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人选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资格审核人选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3.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因以上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核的,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1.资格审核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查收短信或邮件通知。
2.面试组织。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专业能力测试,按照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由招聘单位确定,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直接拨打附件1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中心招聘咨询电话:020-61106619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与交流中心招聘咨询电话:020-83279213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20-61106272、61106252
监督投诉电话:020-61106236
本公告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