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直属中国民用航空局,是民航内最早一所独立设置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作为民航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国家队、主力军、主基地,学校经过4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成为我国民航专业门类最全、培养规模最大、能力最强、水平最高,享誉国内、在东南亚民航有着较高影响力的职业院校,为我国民航强国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广东空港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学校成立于1980年,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3年成为中国民用航空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2016年被确定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民航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深化共建学校,支持学校创建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2019年被确认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有3个校区,现有在校生1.3万余人。为推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急需高层次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岗位共11个,招聘人数14名,具体详见《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和条件表》(附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若应聘人员具有中级职称,则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若应聘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则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需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和条件表》(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三)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六)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管理,薪酬待遇参照事业编制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9日止。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登陆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r.gcac.edu.cn)或中国民航人才网(www.caachr.com.cn)或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www.mohrss.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条件,并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报名,按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提交,在线生成《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应聘报名表》,并在面试时提交学校现场工作人员。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且与在《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应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本批次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社会在职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2024年9月12日通过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对外公布。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还需结合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我校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一般安排在面试之前。
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024年9月18日17:00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书面资格审查核查。
(三)岗位招聘数量调整
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2:1时,经学校研究决定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余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时,经学校研究决定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岗位招聘数量调整的情况,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系统公布。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自愿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时间初定于9月21日,笔试及面试具体安排详看后续通知。
报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所报考且符合开考要求的岗位面试;报考其余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此外,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后续通知。心理健康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但会作为面试考核的参考,请考生认真对待。
1.笔试
(1)教师及教辅岗位的笔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教师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基础、德育与师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基础与应用等。
(2)医生岗位的笔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医务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医德医风、医学基础知识、临床常见病、传染病、现场急救的诊治等模块内容。
(3)考试内容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向学校人事处申请查分。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①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②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③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4)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因应聘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2.面试
(1)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且符合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其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均可参加所报考岗位的面试;其余招聘岗位按照1:5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比例低于1:5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名单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的具体要求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作为公开招聘的最终成绩和聘用依据。考试总成绩高于60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60分(含)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第四条“考察对象为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的规定。因任何原因,体检、复检未取得完整有效“体检合格”结论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应聘资格的真实性、档案材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学校批准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r.gcac.edu.cn)、中国民航人才网(www.caachr.com.cn)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www.mohr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九)递补
若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在同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按照本方案所列出的各环节时间点自行查阅相关通知。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阅相关通知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时按规定参加考试、资格复查、体检、考察等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有特殊情况需与应聘人员联系,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此次公开招聘,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未委托任何校外单位和个人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者档案材料造假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八、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6125707(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陈老师、杨老师)
招聘工作邮箱:gzmhxyrsc@126.com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6124572(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朱老师)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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