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广州大学招聘编制内教学辅助人员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30 16:03:07 来源:人才引进网
广州大学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学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高水平大学建设需求,广州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学辅助人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大学于2000年合并组建,有着90多年的办学传统,现有大学城、桂花岗、黄埔三个校区,是广东省、广州市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正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一流创新型大学。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设有26个专业学院,涵盖十一大学科门类。现有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4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化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社会科学总论、数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地学、农业科学、精神病学/心理学等11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全球前1‰;20个学科上榜2023软科世界一流学科,其中土木工程和化学工程进入世界排名前百强;27个学科上榜软科2023“中国最好学科”,其中2个位列全国前12%、7个位列全国前20%。学校在2024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位列主榜第98位,自2020年以来一直稳居国内百强;在2024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位列世界大学第417位、中国内地高校第78位;在U.S.News2024-2025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世界大学第471位;在2024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世界大学第801-1000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职责、类别、等级、数量等)详见《广州大学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学辅助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招聘人员类型,有关说明如下:
(一)“2024年毕业生”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报考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认证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海外须提供权威机构翻译件及翻译机构法人证书)等能有效证明应聘者2024年毕业生身份的相关材料。
(二)“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的人员(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
7.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报名时,须按规定上传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来往内地通行证等相关材料。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0月14日9:00至2024年10月18日16:00期间进行报名,其他时间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系统实名报考,不接受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登录广州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gzhu.edu.cn/)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相关报考信息将于报名开始时间开放,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关闭,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报名),仔细阅读招聘系统有关指引,按要求填报应聘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资格条件涉及的必要附件材料。
(三)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在2024年10月18日16:00报名截止前进行报名确认(即在广州大学招聘系统报名界面点击“确认报名”键),未在规定时间确认报名者,报名无效。报名期间,已确认报名的应聘人员仍可根据需要自行撤回修改或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报名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将进入锁定状态,不能再申请撤回或更改。应聘人员须认真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要求,确保完全符合资格条件后进行报考;如不符合报名资格仍报名应聘,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初审
我单位将于报名结束后对已报名确认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范围包括基本信息、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对明显不符合报名资格(含身份信息有误、未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资格条件涉及的必要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予以退回报名申请,终止应聘程序。应聘人员自行在招聘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不另行通知。
(五)笔试确认
须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0月24日9:00至2024年10月25日16:00期间进行笔试确认(即登录广州大学招聘系统-我的申请-申请岗位中点击“确认笔试”),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笔试确认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应聘程序终止;免笔试的应聘人员无须进行笔试确认。
(六)准考证打印
我单位将按笔试确认名单安排准考证。要求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2024年10月30日9:00至2024年11月1日16:00(如有调整将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的,不得考试。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不等于已通过应聘资格审核。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同一公告下,一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其中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不得一人报考多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证件不一致或人证不一致(本人身份证号、姓名与报名所填不一致)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报名确认即视为本人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了承诺。所有应聘信息将在系统留存,资格复审、考察、公示、聘用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考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因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附件材料不齐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资格条件中对全职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单位人事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足以证明具备该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全职工作经历不含在校生实习、兼职、创业经历;对在校学生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工作证明、聘书或其他足以证明具备该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但须提供聘用合同或人事证明等其他能有效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4.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分影响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应聘者须是1988年4月8日以后出生,报名首日仍未过36周岁生日即可,其他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5.专业要求及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学历证、学位证及其认证材料为准)未列入附件2,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附件2所列的旧专业名称,应聘人员须在系统报名时一并上传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发证毕业校院盖章的课程成绩单、相近专业课程比对说明等材料(海外学历还须提供权威机构翻译件及翻译机构法人证书),由招聘单位进行相近专业认定。
6.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博士(含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其余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11月3日(如有调整将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具体考核科目、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基本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免笔试人员计入笔试开考比例),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经延长报名时间后,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二)现场资格复审
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多人笔试成绩并列,并列者均可参加资格复审;免笔试人员不占用笔试名单1:5的名额,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具体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将与笔试成绩一起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或补交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情况、进入面试名单及后续有关安排将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三)面试
1.岗位实操测试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实验员岗(1-1、1-2、1-3、1-4、1-5、1-6)应聘人员须参加岗位实操测试,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实验室动手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并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从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综合面试名单。测试结果、综合面试名单及有关安排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图书馆员岗(1-7)无须参加岗位实操测试,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2.综合面试
所有岗位均须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工作能力、职业倾向等。根据岗位工作需要,综合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综合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综合成绩计算
1.须参加岗位实操测试岗位:笔试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实操测试×30%+综合面试成绩×30%;免笔试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岗位实操测试×50%+综合面试成绩×50%。
2.免参加岗位实操测试岗位:笔试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免笔试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聘用合格线,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各环节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综合面试成绩较高的进入体检;若综合面试成绩仍相同,岗位实操测试成绩较高的进入体检;否则,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内容、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综合面试结果、综合成绩与排名以及进入体检环节名单于综合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我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在广州地区指定三甲医院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我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原则上,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须在通知体检之日起30天内完成体检(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我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通知其办理事业编制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与我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广州市政策规定的事业编制薪酬待遇;异议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时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到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工作短信或微信、QQ通知等方式。我单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对照招聘岗位拟录用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及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程序办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开发布,后续环节如有调整,将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同步公布。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进入面试名单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及被聘用时保证能按时报到的承诺,应聘人员签收面试通知书即视为已作出上述承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广州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广州大学人事处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30—16:30。咨询电话:020-39366251、39366207;监督投诉电话:020-39366042。咨询答复仅对本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广州大学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