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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惠州市龙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6 08:47:26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1年11月16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1〕20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曾按一类一档标准在我省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且尚未入编的医务防疫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龙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疫情防控期间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样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并根据《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曾按一类一档标准在我省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九条规定,尚未入编的医务防疫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1;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工作期间未出现有效投诉或发生医疗事故、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wjjrsg@longmen.gov.cn(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命为“姓名+岗位名称”),并致电0752-7789501确认是否接收成功。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日,共3个工作日,逾期报名无效。(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3.网上报名需提交材料。

  (1)《龙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执业证;

  (6)广东省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模板可参照附件)、广东省抗疫一线人员一类一档临时性工作补助领取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根据报考岗位实际要求提供,按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并以压缩包文件方式发送到网上报名邮箱。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填写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如在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按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其中“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可按学历证书注明的研究方向选择对应的专业报考,学历证书未注明培养方向的需由毕业院校出具培养研究方向证明。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执行。

  (4)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为国家承认。报考人员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人员在2021年12月6日至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按照公告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要求,携带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龙门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办理现场资格审查,证件原件验证后退还本人。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提交证明材料应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一致,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聘用条件。凡与岗位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考试资格,均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五)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1〕20号)要求,此次招聘采取面试、直接业务考察方式组织测评,具体如下: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试,考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术知识、综合业务水平等方面的能力。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凡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3.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时,可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七)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若考察不合格,则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其它情况说明

  (一)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工作人员和考生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要求将根据惠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更新。

  (一)落实核酸检测。

  14天内未离开广东省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无疫情发生的省外地区来县人员或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须在抵达龙门县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二)落实人员健康管理。

  1.考试前。考生应在考前14天内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并在“粤康码”微信小程序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在“粤康码”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考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2.考试当天。考生必须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考生还须阅读《2021年龙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和持《2021年龙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6),且“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上述要求均符合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不能参加考试人员:(1)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中风险地区、全域管理疫情发生地区、发生源头不明本地疫情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3)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4)境外人员入境后仍处于21天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期的人员;(5)参加面试当天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人员。

  4.根据考试当地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六、考务咨询及监督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龙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龙门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52-7789501;

  (三)监督电话:龙门县卫生健康局0752-7988683,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2-787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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