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门恩平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08月01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301号)精神,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我市各类学校以公开招聘的方式录用在编教师76名,具体岗位详见《恩平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方式
分为“直接面试”和“笔试+面试”两类开展。具体如下:
(一)“直接面试”类岗位招聘3人
面向具有中小学高级(副高级)以上职称(按2016年8月过渡后名称)的五邑地区以外在编在岗教师。
(二)“笔试+面试”类岗位招聘73人
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岗位表中列为不限的即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可报考相关岗位。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和岗位相关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7年7月29日至2005年7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小学高级(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或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77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恩平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状况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无精神病史。
(四)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的人员须于2023年7月28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招聘岗位已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了专业设置。应聘者所学专业及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3.获“双学历”的应聘者,可以用第二专业报考。
4.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5.应聘者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其他要求
1.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证书,社会人员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8日;仅通过考试或考核而尚未领证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应届毕业生需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等级以上证书。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或2023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方可报考,并提供同意报考的意见材料。
4.本次招聘对部分岗位招聘对象有相应要求。招聘对象为具有中小学高级(副高级)以上职称(按2016年8月过渡后名称)的五邑地区以外在编在岗教师的考生,要提供专业技术(教师)职称证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意见材料以及符合报名资格规定的相关证书。
招聘对象为正在江门市内服役军人的配偶的考生,要提供结婚证、随军随队审批表以及配偶的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出具军人正在江门市内服役的证明以及符合报名资格规定的相关证书。
招聘对象为恩平市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指由恩平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普通高等院校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层次(含非全日制),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服役期满2年以上(含2年)且退出现役,报考当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该类考生要提供入伍证件、退出现役证件、市征兵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符合报名资格规定的相关证书。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7.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应聘办法及流程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恩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nping.gov.cn/gzjg/epsjyj/或http://www.enping.gov.cn/gzjg/rsj/)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职位、专业、人数、招聘条件、报考方法、报考时间和地点、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日9:00时至8月8日17:00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在报名时间内24小时开通,报考人员登录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50)进入报名网页,选取报考岗位,按系统提示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报考人员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应聘者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等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报考者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报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笔试前不安排资格审查,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招聘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录取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报名系统自动根据应聘者填写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校核,校核通过的,自动确认报名,报名资料不能再作修改。应聘者须于8月9日9:00至8月11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和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岗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各招聘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报考“直接面试”类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面试为模拟课堂教学)。报考“笔试+面试”类岗位的,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为模拟课堂教学和实操,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它学科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为模拟课堂教学)。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的有关规定,对于参加广东省“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笔试加分政策应聘人员在2023年8月9日前向恩平市教育局提交《2023年恩平市公开招聘教师政策笔试加分审批表》(附件3)及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逾期视为放弃加分申报。
1.笔试
(1)笔试对象:报考“笔试+面试”类岗位考生。
(2)方式:采用线上笔试方式,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详见附件4、5和6。
(3)笔试自助模拟测试时间:2023年8月9日-8月10日10:00-22:00,考生可在每天规定自助模拟时间内自行安排时间模拟测试一次。
(4)笔试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30-11:30,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登录时间 |
待考时间 |
开考时间 |
截止进入时间 |
笔试时间 |
09:30 |
09:50-10:00 |
10:00 |
10:30 |
10:00-11:30 |
(5)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6)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可登录由恩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nping.gov.cn/gzjg/epsjyj/或
http://www.enping.gov.cn/gzjg/rsj/)查询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2.面试
(1)面试对象:分为两类,一类为报考“直接面试”类岗位考生;另一类为报考“笔试+面试”类岗位考生,该类岗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确定。
(2)面试前资格审核: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审核时间以补充公告为准。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审核资料如下:
①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户主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单位或所属公安机关公章和本人内页原件);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附有学校教导处盖章的各科成绩表),且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④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等级以上证书等相关证件;⑤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国民教育系列的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⑥以及符合报名资格规定的相关资料。
另,除上述资料外,如属下列情形,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①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②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③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或2023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方可报考,并提供同意报考的意见材料。
⑤具有中小学高级(副高级)以上职称(按2016年8月过渡后名称)的五邑地区以外在编在岗教师的考生,还须提供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教师)职称证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意见材料。
⑥招聘对象为正在江门市内服役军人的配偶的考生,还须提供结婚证、随军随队审批表以及配偶的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出具军人正在江门市内服役的证明。
⑦招聘对象为恩平市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证件、退出现役证件、市征兵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具体安排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面试形式:报考音体美岗位考生以模拟课堂教学+实操形式进行;报考其它学科岗位考生以模拟课堂教学形式进行。模拟课堂教学时间15分钟,音乐实操时间为15分钟,体育实操时间为10分钟,美术实操时间为90分钟,面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知识。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恩平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
体检完成后,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未能作出体检合格结论的,报考人员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真实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六、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7个工作日内从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是否递补人选应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并书面报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恩平市教育主管部门将相关资料送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恩平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记录在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个人信用档案中。经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转移、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期间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5年期合同。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九、恩平市引进人才的有关政策
本次招聘的考生除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根据《关于印发<恩平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恩教字〔2022〕60号)精神,如符合恩平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人员可申领人才奖励,项目如下:
(一)获聘用的国家级名校长,聘用考核合格的每年奖励30万元;获聘用的国家级名班主任、名教师、学科带头人,聘用考核合格的每年奖励20万元。
(二)获聘用的省级名校长,聘用考核合格的每年奖励20万元;获聘用的省级名班主任、名教师、学科带头人,聘用考核合格的每年奖励15万元。
(三)获聘用的地市级名校长,聘用考核合格的每年奖励15万元;获聘用的地市级名班主任、名教师、学科带头人,聘用考核合格的每年奖励8万元。
(四)获聘用的正高级教师,聘用考核合格的每年奖励15万元。
(五)获聘用的特级教师,聘用考核合格的每年奖励12万元。
(六)获聘用的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参加教育工作五年以内(含五年)的,聘用考核合格每年奖励8万元;参加教育工作超过五年,聘用考核合格每年奖励10万元。
(七)获聘用的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参加
教育工作五年以内(含五年)的,聘用考核合格每年奖励5万元;参加教育工作超过五年,聘用考核合格每年奖励8万元。
(八)凡被聘用为恩平市教育高层次人才的非恩平户籍教师,如将户籍迁到恩平,将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奖励。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应聘者在报名后要确保通讯畅通,若因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应聘者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应聘者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十一、监督管理
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30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的,将追究责任。
招聘政策咨询:
恩平市教育局0750-7822919、0750-7822908。
监督举报电话: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7727423。
线上考试技术支持电话:400-02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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